你不覺得這個世界是一個很奇怪的地方嗎?
人人都覺得自己在愛著某個人或某些人、可是大部份的人總有時候感受不到別人的愛。有時我們用“健康“的愛、“優質“的愛去愛人的時候、被愛的對象反而可能覺得你不關心、或你太冷漠、甚至有見死不救的嫌疑。
我覺得愛一個人、就是要給他空間做自己的決定。
“我該點什麼吃?“ “你自己決定。“
聽起來漠不關心?還是充滿對對方的尊重?
“你要不要我來看你?“ “你想來就來。“
聽起來是否你不要他來看你?還是你希望他能自主決定、來或不來、你都能接受、都能尊重?
畢竟、“要不要“是個人的決定、取捨是個人的。不是嗎?“該不該“的標準是卻是外在的、但即便如此、一個人不是應該可以決定他“要不要“臣服於“該不該“的外在標準?解放黑奴時期、外在的“該不該“說黑人不該與白人平起平坐、但是有些民權的領袖卻決定 “不要“ 認同這個標準和限制、導致黑奴的解放、是尊重天賦人權的覺醒和人類文化的進步。
難道只有少數有領袖眼光的人才有如此“進化“的觀點、能有足夠的自我力量(ego strength) 和道德勇氣、先是認知自己的觀點、然後申明自己的觀點、從而帶動社會的改變和文明的進步?
平常人與人的相處、難道不能有這樣的表達?
父母說我“該“唸醫、但是我知道我“不要““不想“唸醫、所以我寧可讓他們誤會我不孝、卻堅持自己為自己的生命做決定?
你說我如果愛你、就“該“如何如何、但是我知道我愛你的方式和你期待和習慣的方式不同、我是應該順著你習慣的方式愛你、以致對你沒有帶來益處、還是我應該用“健康“的愛愛你、雖然你感覺不到、甚至以為我不愛你、可是如果這種愛、終究使你堅強、使你成功、使你變得更“好“、我是否該堅持?
我們原來都不會愛。是上帝先愛了我們。祂的愛是怎樣的?祂的愛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、雖是無條件、以我的本相接納我、但是我要蒙福、確有一定的路線、是祂的路線、是清楚指示過我的路線、是不隨情緒改變的路線、是能說“不“的路線、不是“婦人之仁“的路線、是有時看似“殘忍“路線、是堅持的路線、是讓我變得更像祂、而不是變得更像天然的我。
人很奇怪、習慣了錯的愛、當被“正常“的愛愛的時候、反倒不習慣呢。健康的人在一大堆病人中間、反而會被視為不正常。
Tuesday, June 29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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